《采朵野花戴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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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朵野花戴头上-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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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云清认识这个人,他叫王大武,是个好酒贪杯的酒鬼,当年就是他将自己当做战利品塞进了马车里。
孟云清虽然很不甘心,但是毕竟人家王大武是个有武功的人,自己要是不答应估计下一刻就脖子与身子分离。
王大武让孟云清扛着的东西是个用被子裹着的,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孟云清摸了一把也不知道究竟是个啥。
两个人就这样扛着个被子裹着的“好东西”嘿咻嘿咻地往前走。
等终于走到了马车前,王大武二话不说,将那“好东西”塞进了装米的马车内。
孟云清很想告诉王大武,这个是装米的马车,那“好东西”会不会被压碎,可一转身,王大武不见了。
孟云清靠着马车,也不管这群土匪究竟抢得如何欢腾,一个人兀自坐上马车,靠着那“好东西”打起了瞌睡,中途有人扛米过来,一见孟云清坐在马车后面便立马调头将米往回送。
这可是活爷,得罪不得,既然坐这里,肯定是米够了。那人如此想。
殊不知,正因为此人如此想法,正好救了某人一命,也害惨了自己。当然,这是后话。
过了半个时辰,入内的土匪在没有烧一间房,砸一间窗的情况下抢了满满四车的粮食与日用,各个像是发了疯了野狼,鬼吼鬼叫地往蓬勃寨班师。
马车晃悠悠的回到了蓬勃寨,最后马车在迈高坎的时候剧烈的摇晃了一下,也将孟云清摇醒了。身边的被子已经散开了,露出一只雪白圆润的手,将孟云清吓个半死。怕自己喊出声,孟云清快速地捂住了自己的嘴,然后慢慢地伸手去摸那只露出的手。
还好,热的。要是死的他肯定要天天诅咒那死王大武。
这不摸不知道,一摸就舍不得丢,那手纤长,比他这种做活的粗关节好看了不知道多少倍,那手的颜色就像是一截白玉雕刻的,纤白无瑕。摸上去柔柔软软,像是婴儿的肌肤一般细滑。
孟云清认真的摸了一会这只手,得出一个结论:这是一只手,一只细滑的贵人手,一只男人的手,一只好摸的手。
很久之后,孟云清一想起今天的事情,就后悔的肠子都青了。直响穿越时空,回到这天,然后拿刀剁了这只犯痒的手。
当然,这又是后话了。
孟云清听见身边的土匪都走得干净了,悄悄地捻起被子的一角,露出一头青丝,再往下点,可见一张惨白的容颜,好奇虫越来越大的他,索性将被子打开,露出一个啥都没穿的裸男……
当时孟云清的嘴张到诡异的大度,可以塞进无数个鸡蛋,两只眼珠像是要瞪下来了一般。
果然是个男人……还是个身材极好的男人……这个“好东西”的身材好到孟云清要怀疑自己的性别究竟是不是男人。
男人因为昏迷正沉沉地睡着,完全不知道在睡梦中的时候,自己已经被另外一个男人用眼光揩干净了油。
孟云清突然想到自己正在马车里,这个男人弄不好更自己一样的遭遇,所以最好还是由他保护,也好找个一同离开的伙伴。
再次将被子裹起来,抽了跟稻草搓了跟绳将被子拴住,免得春光外泄。待一切准备好,孟云清退着从马车钻出来,又将男人慢慢地连人带被子一起拽下来。往肩膀上扛的时候,孟云清差点因为扛不动而被压地里扣不起来。
后来孟云清自我摧残:“这是一袋米,这是一袋米,一袋装多了的米!”
一走三歇,磕磕碰碰,总算是将人扛到了自己的房前,因为转身较急,不知是头还是脚撞在了门上,发出了一声巨响,吓得孟云清大气都不敢出。
孟云清自己都不清楚路上究竟是哪次弄混淆了,至于自己记不清哪边是头,哪边是脚,总之在他将人以他以为的“头在床上,脚在下面”的姿势放好了,再解开被子一看,那人瞬间失去了依靠,正以头在下,脚在下的姿势摔成了一团……
孟云清吓得目瞪口呆,手忙脚乱地将人从地上捞起来,放到床上,回头一看男人的脸,好家伙,那鼻血跟喷泉一样猛流。孟云清再度魂都吓飞了,捂着嘴巴,抽出床脚放的昨夜睡觉脱的袜子往男人的鼻子上塞去。
整个过程堪比鸡飞狗跳,狗急跳墙,鸡飞蛋打……总之的总之就是以孟云清无法想到词的那种情况发展。
好不容易将一切都收拾好,床上躺着的人已经奄奄一息了,鼻子里还塞着个臭袜子,张大的嘴巴像渴水的鱼呼呼哈哈。
后来,有次孟云清流鼻血,指着受伤的鼻子给某人看,某人大大翻了个白眼,当众毫不避讳的脱下臭袜子就塞进了他鼻子里,算是报仇。
外面骄阳似火,屋内气压极低,已经从昏睡中醒来的人臭着一张脸,裹紧身前的被子,抽出塞在鼻子里的臭袜子就往孟云清那张明显松了口气的脸上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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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美人兮,祸之源头兮 (2949字)

屋内孟云清转得像个陀螺,累得差点吐血,而被他扛进来的人正坐在床上,穿着明显小了很多的衣服对他干瞪眼。
“你别这样看着我。”
“流氓!”
“真不是我脱你的衣服!”
“禽兽!”
“我只是好心将你从土匪手中救出来的而已……”话到最后已经几乎没有声音。
“卑鄙!”
“那我再把你送回去吧。”无力叹息一声,孟云清道。
“你敢!”
孟云清收住脚,拿起盆中的抹布,擦了擦额头的汗,问道:“你是不是半哑?只会两个字两字的说?”
“你才哑巴!”
“呀,原来还会蹦四个的……啊!”
一阵风呼地吹过来,他正在门边,后脑勺便这么无辜地被门打上了。孟云清捂着被门板打中的脑袋,痛得眼泪直流,如果他知道这是某人使的手段,他还会怨自己运气不好吗?
“咳咳……”某人坐正身子,干咳一声道:“这是什么地方,你是谁?为什么要把本……”嘴边又吞下去,转口“…本公子掳到此处来?”
孟云清痛得直想骂娘,哪里还管他问的是什么抬起头来,怨愤地剜了他一眼,埋头在手臂间毫无尊严地哇哇大哭起来。
平生的教养再好也抵不过,亲眼看见一个爱哭虫,当着自己的面哭得眼泪鼻涕飞飚还能稳坐不动。
某人将手伸到眼前,开始怀疑是不是刚刚真的用力过重了。
等他哭完,某人正撑着下巴差点睡着了,看他抹了抹脸,又擤了擤鼻涕,这才恢复当问话前的状态。
“你……哭完了?”揉了揉松醒的眼睛,打量着身前瘦弱的孟云清道。
“嗯……”孟云清深深地吸了下鼻子,那模样跟一个受尽婆婆虐待的小媳妇,对自己的夫君诉说心中委屈一般。
小媳妇……小媳妇……这是个什么情况,为什么脑海内会出现这样的形容词,某人狠狠地摇摇头。
某人朝孟云清招招手,说:“过来床边坐。”
“不行,你又得说我占你便宜,是禽兽,是卑鄙小人,是色魔。”突然清醒的孟云清立在门边,死活都不愿过去。
又一阵风哗啦吹过,门板再度因为推力、反弹力弹了回来,重重打在孟云清的后脑勺上,于是,刚刚经历的一幕再度上演,只不过孟云清这次不是光哭了,他是抱着头,痛哭流涕地蹦上床,口里直呼“这门又打我。”
某人暗暗得意,纤细的手掌穿过他的手臂,在他背上安抚般地拍着。
“都说了让你过来了,你偏不听,本公子像是那么小气的人吗?”
“恩,我该听你话的,我为我先前让你掉地上和流鼻血道歉。”孟云清边躺眼泪边抽噎着。
什么?还让他掉地上过?他就说嘛,从来都不会受到一丝伤害的自己,怎么浑身淤青,就连头都痛得要死,原来都是他的功劳,好啊!!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某人在内心咬着牙,狠狠地发誓。
努力克制住那几乎要喷出来的怒火,某人微笑着问:“你叫什么名字?”等我回去后,我不让人抄你的家我就改姓!
“孟云清。”委屈的眼泪遇见那几乎将人都要融化的笑容时,刹拉间失去了表情。
原来这人不仅身材好,就连样貌也是一等一的好看,就是……有种很奇怪的感觉……
“本公子叫墨沁,字安平。”
“原来姓莫啊,是莫公子啊,久仰久仰!”孟云清丝毫没有发现自己的词哪里用错了,一双眼睛似乎会发光的盯着墨沁看。
博墨沁在内心暗自流泪:本公子我姓博啊,不姓莫啊,这是要怎样啊!逆天吗!
被孟云清篡改了祖宗后,博墨沁的一张脸黑得跟地里刚挖出来的土豆一样,孟云清似乎根本没有发现他的变化,眼眶里挂着眼泪,嘴上挂着笑,一幅又哭又笑的表情,让博墨沁恨不得拿头撞墙。
“莫公子,你我同是天涯沦落人,从此在蓬勃寨咱们就互相有个照应,我是真的想离开这个土匪窝子,我受够了他们,他们都那么丑,为什么要出来祸害黎明百姓的眼睛,如果让我生在美人堆子里该多好!天天看着那样的美人,此生够了。”孟云清的眼里满是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
博墨沁拢了拢额头的长发,将挡在眼前的发丝绾向耳后,这一动作显得优雅无比,孟云清看见后生生的像根钉子一般钉在了他的手上。
“莫公子,你果然是个美人啊!”用手擦了擦嘴角,“害得我都快流口水了。”
这世上没有一个男人希望别人说自己美,当然博墨沁正是这种讨厌别人赞叹他容貌美丽的人,所以,他的手不慎用力过猛,拽下了几根发丝。
“我是男人。”博墨沁好心的提醒。
“我知道啊。”
“男人怎么可以比作美人?”
“那比作什么?倾城美人?”
“孟云清,你活了几年?”
“算上今年,正好二十年又三个月。”
“你希望明年的今天是你的忌日,就继续说本公子是个美人。”
他总是很委婉,委婉的每句话都能加上一个漂亮的外衣,可惜,有些人对于委婉什么的都是耳旁风,压根听不懂。
“你放心,我还不会死,因为有个大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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