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理喻by碧血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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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理喻by碧血耽心-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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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叮——咚,叮——咚。”
  李喻觉得自己连抬起手按门铃都很困难,他把双手握成拳头,软绵绵地砸在门上,轻轻地喊:“步可。”
  李喻用尽所有力气,高声喊:“步可!开门……”
  没有回应,李喻痛苦地缩到墙角,顺着墙壁滑坐在地上。他抱着膝,努力不让逼回去的眼泪重新流下来。
  这时,门却突然被打开了。
  “步可!”李喻惊喜地抬起头,看见的却是步可一副不耐烦的神情。
  “你还来这里干什么?”
  李喻连忙掏出盒子,把那对钻戒送到步可面前:“步可……你误会了!这对戒指是我买给你的……我是……”
  “住嘴!”步可一把夺过戒指,一下把它们摔在地上,气愤地说,“你还要我信你吗?你现在立马给我滚!!”
  “啊……”李喻像是被按了暂停按钮,傻傻地呆坐在原地。
  “不……”李喻轻喃一声,立马像上了发条一样爬到戒指面前,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捡起来。
  如果步可生气了,那千万不要和他犟嘴,要顺着他的性子哄着他。可是李喻从来没有见过步可气成这样,他还是抖着胆爬起身,缓缓走到步可面前。他矮着腰,把一枚戒指默默地套在自己的手指上,又拉过步可的手,把另一枚戒指戴在了步可的无名指上。李喻不敢看步可的表情,他低着头,看见步可的指尖在微微颤抖,他甚至感觉到步可浑浊的呼吸喷到自己的耳朵上。
  “步可,生日快乐。”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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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第二十九章
  爸妈去世的时候,我正好是处于可以感受到痛苦的年龄。七岁,不算大也不算小。我并不懂,为什么我失去父母还要被嘲笑。
  我清楚地记得,同学指着我的脊梁说:“犯人的孩子!”
  我问奶奶的时候,她哭着把我抱在怀里,对我说:“别听他们瞎说,你爸妈是死了!真的死了!”
  其实我想问,如果死了,那么尸体呢?为什么不办葬礼?我不敢问,因为我怕真的问出什么不好的结果。从七岁时我就认定,我没有爸妈,我唯一的亲人只有奶奶。
  高中的时候,我考取了S城重点高中。作为一个从农村里来的孩子,我在学校总是沉默寡言,加上我本身不爱与同学交往,也就自然而然的被孤立。我一次知道有“步可”:这个人的存在是在高二时,因为他有事不在我帮他先付了三块钱班费。
  我觉得我做的真的一点错都没有,但当我鼓足勇气向步可去讨那三块钱时,他却一脸漠然的把我骂了一顿,然后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我觉得委屈极了,我甚至不知道他发火的原因,明明就是他有错在先嘛!并不能说我太小气,在十年前,三块钱可是我半个月的生活费呢!计算现在,也够买几个包子不是?那时我就想,这个人真讨厌,人那么坏还喜欢挖苦!
  抛开这三块钱不说,自那以后我们之间也没多大交集。直到高中毕业我和他考取了同一所大学,说话才渐渐多了起来。
  其实所谓的说话多也并不是每天都聊个两句,只是因为同班同寝所以经常能碰到。在我印象中,步可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发脾气,至少每次他和我讲话都是气哄哄的。每天早晨他都起得很早,每次经过我的床铺他都用非常厌恶的声音说:“猪头!起床了!这么懒谁要你啊!”
  我若敢回句嘴,他保证立马把我从被子中拎出来,非逼我和他一起晨跑。有一次大冬天,零下十多度,他发疯一样把我从被子中拎出来,脸上阴沉沉的一句话也不说。我虽然生气也不敢多说什么,哈欠连天得陪他在诺大的操场上跑步。后来我才知道,那天他的父亲去世了。我有些愧疚的把内心对他的怨言全都删除,换上一些褒义的标签。
  除此之外我和步可实在是谈不上熟悉,除了他喜欢在食堂抢我的座位或公然在教室了挑衅我以外,我和步可的关系就和陌生人没什么两样。那时初入大学校门,学校里那男女女谈恋爱都谈疯了,整天亲亲我我,我也不以为然。但是没想到我竟然也收到了一封情书!
  说不高兴是假的,我假装不在意的把情书塞到桌洞里,故作镇定地继续看书。但没人的时候,我再也忍不住悄悄地把情书拿出来看。内容很直白,喜欢我有意愿和我交往云云。一个开朗可爱的女孩跃然纸上,让我不禁红了脸。
  在我的嘴角还保持着上扬趋势时,手中的信被冷不丁抽走了。我赶紧抬头,对上步可有些鄙夷的目光。他二话不说把情书撕成两半,甚至把撕碎的纸片摔在我的脸上,他的眸中是满满的气愤,或者好友季度。我根本不明白他有什么可嫉妒的,追他的女生有那么多,分我一个不可以吗?我还在思考着,被他指着脑袋说:“像你这样的土包子还学别人谈恋爱?你不会拿镜子照照自己?!”
  我心里莫名抽痛了一下,推了推眼镜说:“我没有。。。。。”
  “你到是想有!你知道给你写信的是谁吗?系花?她能看上你吗?你哪点值得别人喜欢!”
  纵然步可说的每一点都对,我还是忍不住要难过,也想要为自己辩解。但是我不能,我没有勇气也没有立场,我甚至没有资格。
  从那以后,我和步可的关系闹得有一些僵,直到大三一次与外校的联谊,彻底改变了我们两人之间的关系。步可的朋友很多,交心的却没多少,大多是贪附他的金钱而与他厮混。所以在步可醉倒在联谊会上之后,理所应当的,送他回去的任务就交给我了。步可是在他父亲去世之后就从学校搬出去的,房子很大,很寂寞。
  我以前也接触过同性恋方面的话题,对同性之间的□也稍稍了解些皮毛。但我万万没想到,居然有一天,我自己也会深陷其中。那天以后,我和步可确定了恋爱关系,只是那种肉体上的关系,我说不上讨厌,在心底慢慢接受我的恋人。说来有点好笑,这是我的初恋。
  我知道自己没有资格和步可站在同一个高度,但我真的已经很努力地去做好可以做好的一切。包括从日本回来后,我也下定决心要让自己变得更加惹人喜欢,这样,步可或许就会更加爱我。
  我并没有想到步可会和别的女人上︱床,当王丽萍拿着步可浑身赤︱裸着和庄纯的照片时,我发现自己出奇地镇定。因为我知道,步可爱我。我当然不能欺骗我自己,我也很在意,但至少我知道,步可心里最爱的是我就够了。她又用同样的手段逼我离开步可,但是这一次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放手,因为,我也爱步可。
  我没有什么讨厌的东西,硬要说的话,那我讨厌意外,不过人是不可是我这一生中最美的意外。
  “喂!资料整理好了没有?你一个人对着窗外发什么呆啊?”不可走到我面前,捏住我的下巴,“怎么,想我了吗?”
  这人真无耻。
  仿佛听到我的腹诽,作为惩罚,步可牢牢地吻住我的唇。
  和步可交往了这么久,我的吻技丝毫不见成长,总是被吻得头昏眼花,最后被牵着鼻子走。
  “你是不是更爱我了?”步可靠在我的耳边,轻声问我。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有没有去顶新书《随风流浪》呀、希望MINA能喜欢~




☆、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
  如果把和我上过床的人名都用16号字体写在A4纸上,应该能够写满整张纸。但如果把我爱过的人写在纸上,仅仅只有两个字。
  这是让我绝望过了两个字——李喻。
  我是男人,李喻也是男人。在遇到李喻之前,我从未想过像我这么一个人竟然会爱上一个人,更别说是一个男人了!这一点我自己想起来都觉得荒谬,因为我一开始接触他时,就觉得他是一个被孤立在这个世界以外的人。
  根本没什么赞扬的词可以用在他身上,相反的,一箩筐的贬义词全部可以砸在他身上。这么贬低一个我爱的人,反而显得我的品位有问题了。所以在一开始的时候,我根本无法原谅一个这样的自己。另一方面,我又无所不用其极地接近他、引起他的注意。我不明白,想我这么一个人,有哪一点不如那些哭哭啼啼的女人。但他为什么总低着头不鸟我?
  大学时,我通过一些手段和李喻进了同一所大学。我在大学的前两年给过他无数次的暗示,我终于发现,我爱上了一根胡萝卜。不,胡萝卜是富含维生素C以及胡萝卜素的好蔬菜,李喻哪点比得上胡萝卜?于是我开始忏悔,像李喻这么一个人,有哪一点比得上软乎乎的女人?
  在我还在犹豫要不要把李喻直接按倒的时候,我的父亲去世了。我在第一时间得知这个消息,有些可悲的是,我根本没有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凌晨三点,我一把掀开李喻的杯子,看着他蜷缩在床上瑟瑟发抖的身体。他上个星期刚理发,不带眼睛的时候有一点美,真的只是有一点美而已。但这一点美,足以让我心动。
  事实证明,李喻没有一点可以安慰别人的能力。他像一只大型犬一样跟在我身后跑步,连叫都不叫一声。我承认,我控制不住对李喻发火就像我控住不住对他的爱。
  我和他的第一次说来有些让我惭愧,我不记得那晚是因为什么去和同学聚会,大概是联谊之类的事。我给李喻一个眼神,他果然乖乖地坐到我身旁。兴致正浓的时候,玩起了酒令,输的人要么自罚一杯要么任人摆布。轮到李喻的时候,他不负重望地输掉了,酒他自然不会喝,只能任人摆布。我忍不住要出声制止的时候,他们却要他说一句他爱我。
  原话大概是这么说的:“李大学士你酒量不济就算了,你就找个人告白吧!得,就近原则,你看你身边的可是咱们S大的校草,不然你就代表全体女生对步可说句‘我爱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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