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同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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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同居吧- 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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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究竟是什么呢,他暗暗叹息,觉得浑身乏力。
  
  合作多次,渐渐亲熟。
  
  她思想精怪,性情讨喜,是极佳的聊天对象。
  
  还有,她开工的时候,神情专注,眼睛毫无遮掩地直视,常使得被化的人败下阵来。
  
  可他后来发现,她看归看,眼神却是空的。飘渺且穿透。仿佛通过这各式样的脸,看出什么奇异景象。
  
  第一次,他想看到别人看到的世界。
  
  洛修明不是那种把心肝肺都掏出来给人看的人,她是隐蔽的,与她相处很有趣味。
  
  他闲来无聊,便猜那位洛小姐正在想什么。
  
  有时得出约略的答案,也不拿去问她,仿佛一个人下暗棋。
  
  日长月久,竟然成瘾。
  
  青春期以为异性相吸必须志同道合,不知要讲究多少条件。成年后有了经验,却原来事情要发生便发生,一点因由也无。
  
  真的,他现在想来,依然看不清前缘。
  
  出去喝酒,朋友忍不住嘀咕,“才华盖世的我们,又是适龄王老五,相貌英俊,无不良嗜好,竟落得如此下场。”
  
  他大笑,“那你要怎样?女孩子扑上来尖叫拥吻,一箩筐一箩筐的任你挑选?”
  
  朋友继续发牢骚,“那样也没用。你看你,身边美女如云,一个个连贴带送,最终还不是赖在这里和我们埋作堆。”
  
  他叹气,是啊,原来爱这东西,也不是多就好的。
  
  朋友拍他肩,“算了,索性兄弟相依为命。”
  
  他没搭话,下意识低头看桌。
  
  桌上,放着他的皮夹。
  
  内里,有一张小小的相片。
  
  严格来说,甚至不能算是相片,不过是一角新闻纸。
  
  某周刊偷拍他时,不小心连带她一并收在镜内。
  
  新闻纸上,他占据整版,她只得一角。
  
  站在他身后,迎光,侧脸。头发比现在还短。乍眼看去,像十六七的男孩子。
  
  他盯看半天,沿着她的轮廓小心剪下,默默收进皮夹。
  
  从此皮夹不离身。
  
  也曾想过,要是有人翻看,该做何解释?
  
  实话实说如何?让全世界都知道他心思,看她怎么反应。
  
  可惜一直没人留意。
  
  出新专辑了,他四处做宣传,她也跟着乱跑,拖着她那个大大的帆布袋——她从来不带化妆箱,什么物件都塞在这只帆布袋里。有时候东西太多,她就愁眉苦脸地,他看了直笑。
  
  那一个月并没有大事发生,所做的事情,很多也不是第一次,但是她使他觉得事事簇新,连带自己也朝气勃勃/起来,疲乏因循的壳子渐渐褪下,他焕然一新。
  
  去电视台做嘉宾,录完影,回到化妆间,她正在收拾东西。
  
  他走近她,咳嗽一声。
  
  她没有听到,依旧低着头,柔软的发角黏在颈后。
  
  他很受诱惑,想伸手去拨它,但不敢造次,怕被误会成袭击女性的怪手。
  
  她把化妆品逐件抹干净放好,唇膏印、胭脂印,都深深浅浅,印在纸巾上。
  
  他在后面静静注视,半晌,伸手去够那张纸巾。
  
  她这才察觉到他,抬起头来,微笑着看着他,“呦,金无忧。”
  
  他也笑。
  
  无忧无忧,名字很妙,却仿佛和姓氏分离,不配套。
  
  金姓难起名,稍不留神便世俗到骨子里去。
  
  母亲让他随父姓,已是让步。祖母还不满意,恨不能唤他做金大荣或金大寳。金光闪闪,多有贵气。 
  
  他从不喜欢自己的姓名,出道也把姓去掉,日子久了,全世界都叫他无忧。只有她,总是连名带姓地叫他,一遍一遍地,叫得他灵魂也起了共振。
  
  他慢慢说,“我还没有你的电话。”
  
  她看了看四周,耸耸肩,把号码写在那张纸巾背面,笑道,“找不到纸呢。”她走出去了。
  
  他把纸巾捏在手里。她取过手袋往肩上一摔的姿态,这么潇洒自若。
  
  一整个下午都忘不了她后颈上那缕秀发。
  
  那张纸巾被他带回家,小心地安置在电话边,每次用电话,都看得见它,渐渐背熟了那个号码。 
  
  日子久了,上面的胭脂唇膏晕染开来,浅紫深红,团团重重,像一幅图画。
  
  何等旖旎。
  
  他每次走过,鼻端也能闻到若有似无的香气,简直让人想叹息。
  
  之后有段时间没怎么见到洛小姐。
  
  差不多半年吧。
  
  很想她。
  
  不知多少次,他拿起电话,一个个号码按下去,临接通又匆忙挂了电话。
  
  认识她之后,才知道自己胆子很小。
  
  去红馆开演唱会,竟然发现工作人员中有她的身影。
  
  他几乎是跑过去的,“你怎么在这里?”
  
  “本来是陪利老板来买东西的,后来听说这里人手有点紧,就被遣过来帮忙。”她一摊手,“没办法,食君之禄,担君之忧。”
  
  她把手插在裤袋中,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他也不能够解释是什么吸引了他,她有一种悠然的神情,把她和其他人区别开来,她与他们不一样,今天来的这些人都像打仗似的。 
  
  香港的阳光晒在他们身上。
  
  他微微笑。
  
  以后他每次回香港,就会想起那时候,她在骄阳下仰着头,眯着眼睛望向天空,对他说,“多美好啊!”那句话一直萦绕在他的耳边,一遍又一遍。
  
  多美好啊。
  
  演唱会那天,化妆间满满的全是人。
  
  人群中,他说,“我有些紧张。”他直言不讳。
  
  “怕什么?”她温柔地笑,“还有我们在这里。” 
  
  大家逗他讲话,有人问,“大明星,你有什么憧憬?”
  
  无忧低下头。
  
  他考虑了很久,反问,“憧憬二字何解?”
  
  大家笑,到底自幼在外国长大。
  
  她为他解释,“盼望,希望得到。”
  
  “啊。”
  
  他望定她,“我的愿望,好像不容易实现。”
  
  她拍他肩,“有很多事情,要自己去争取的。假如你要一样东西,你要大声说出来,说许多次。”
  
  “是这样吗?”
  
  “是这样的。”她斩钉截铁。
  
  呵,是这样。他如醍醐灌顶。
  
  从香港回来,终于给她打了电话。
  
  “要不要出来喝一杯?”
  
  “还有谁呢?”她问。
  
  他说了许多名字,几乎全公司都来的样子。
  
  天知道那些人都在哪里。
  
  “那好。”她答应了。
  
  电话挂断,他放下听筒,这才发觉手指酸痛,原来刚才握得太紧。
  
  躁动不安,在家里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好容易捱到天黑,连蹦带跳去到酒吧,发现早到了一小时还有多。
  
  一小时,他托着头,一分钟也长如一世纪。
  
  终于,她到了,还没坐下,先叫一瓶啤酒。
  
  “人呢?”她问。
  
  他无法回答,只能干笑。
  
  她一下子喝干一瓶,挥手再叫一瓶,“这里我常来,以前利老板在工作上有什么不顺心,我们就来这里,一间间酒吧喝过去,看谁先倒下。”
  
  “那么勇猛?”
  
  “我千杯不醉呢。”她调皮地眨眨眼,向酒保做了个胜利的手势。
  
  谈话慢慢展开,他有心事,远没有平时活跃,她也不是话多的人,沉默的时候,酒保就会开口插上两句,跟她哥俩好的模样。
  
  那酒他一口也没喝,瓶壁上的水珠慢慢地沁出来,由小变大,然后汇成溪流,义无反顾地流下去。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渐渐不能直视她,又觉得头重无比,喉咙紧闭,简直不能呼吸。 
  
  纯情得这么紧要,连自己也感到惊讶。
  
  他把下巴搁在吧台上,侧着脸看她。
  
  台面的玻璃是凉凉的,给他以安慰,他对自己说,就是今天了吧。
  
  音响在悠扬地播放着流行曲,歌手轻轻唱道,“银幕闭上,到幕揭开,
  
  历尽世界各样变改。
  
  谁人让我再回来,
  
  门总会给我继续地开。
  
  幕闭上,再无喝彩,
  
  但是这里宴会照开。
  
  何时饿了要回来,
  
  谁总会给我最实在的爱” 
  
  他被歌词触动,最实在的爱吗——
  
  他望向她。
  
  歌手继续唱,“台是幻觉搭出来,而你是我后台,并不塌下来。”
  
  “喂喂,洛修明,”他轻轻问,“做我的后台好不好?”
  
  她已然倒在桌上,不省人事,手里还攥着酒杯。
  
  他盯着她,缓缓笑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尾声,也是番外,里面很多小细节,跟前文呼应,也算是解疑——天下的金无忧是怎样看走眼,最后上错床嫁错郎,酿成人生惨剧——同学们,这里的教训是,不要随便跟生人喝酒。
酒能乱性啊!
这章按时间顺序是跟楔子连在一起的,像著名童谣“氹氹转 菊花园”,转来转去又回到从前。读起来循环不断生生不息连绵不绝九九归一好吧我承认我恶趣味
过几天还会有一章算是总结分析,不过那个比较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换句话说就是自我检讨,所以从读者角度来讲,这文完结了!
老泪纵横啊啊啊啊!
黑犬 1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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