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天外情人》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我的天外情人- 第5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就在我喝水的时候,借着水里的反光,我看见有一把钗子向我的脑袋叉过来。我一闪身,钗子叉到了水里,发出一声“咣”的叉声。定睛一眼,一个长身着黑毛的蓝皮人正从水中将钗子抽出来,冲再向我进攻。我马上挥着手,对这个“野人”说:“兄弟,你高抬贵手,放了我吧!”

黑毛蓝皮人握着一把巨大的木钗,两只眼睛直勾勾望着我,似乎这才发觉我与他长的有些区别,我的脸是红色的,而他的脸是蓝色的。他没有对我客气,不由分说,又用木钗向我叉过来。我气坏了,心想我有心不与你计较,你倒得寸进尺起来。

黑毛蓝皮人再进攻我,我也不再同他罗嗦,《不老神功》第2式“流星追月”才小试牛刀,就用挥出去的掌风将他打得四脚朝天,飞速一脚踏过去,踩在他的胸膛上,我冷冷问:“你是什么人?”

黑毛蓝皮人马上求饶,急道:“大侠饶命,木下(我)乃此清水溪普通木夫,只因近一段时间没有逮到一只野兽,太饿了,所以想抓几个木夫吃,所以……”

原来是一个吃人的家伙,我听后气极了。我呵叱道:“你到底吃了多少人?如实招来!”

“小的是第一次对人下手,以前从来没有吃过一个人,请大侠明查。”

我听完心里得到些许安慰,收起了腿,让他站起来,见他只是一个木夫(最低等的人),并不想伤害他,教训了他几句,便要他马上滚开。他连说是。我见他这样说,水也喝足了,转背就走。突然,我记起蓝皮人在捡起钗子后并没有离开,于是闪开。呼,黑毛蓝皮人的钗子从我的后脑处刺过去,如果不是我及时躲开,我的命就此结束。 

。 第51章 返回丛林

他不仁、我不义,对付这等恶毒的人,我再也没有想过留情,于是我飞起一脚,反扫过去,将他扫在地上,他的身子凌空而起,我又摆出一脚,踢在他的胸膛上。事先我并没有想过我的体力会那么强,踢一个人毫不费力。由于此地离水很近,我一脚踢在他的胸膛上,他被我踢进清水溪中。溪水面泛出团水花,一只水怪从一个水洞里伸出一只长而尖的嘴巴,将落水的蓝皮人一叼,便钻进水中。
此情此景,难免让我回想起当年同伴被叼食的情景,尽管此人死有余辜,我还是深深鞠躬,表示祷告。打落蓝皮人,天空中的仙鸟飞旋时叫了一声,表示对我的胜利欢呼。我背好行囊,又一次上路,这里离三巴丛林尚有两天的路程,我并不着急。

傍晚时,我在古树林里扳断不少木柴,临时架了一个房子。晚上生了一堆火,吃剩下的兽肉,带来的兽肉剩下已经不多,省着吃,也只有押到明天。仙鸟飞到我的身边,我递一块兽肉给它,它谢了我。古树林很暗、很阴森,对习惯安静生活的我来讲,不再那么让我恐惧了。

我替仙鸟打了一个小窝,让它伏睡在门外,一旦有东西偷袭,它就会向我报告。有了它,就算在最阴森的地方,也能安然入睡。在火堆边,我再一次练习师父教我的《不老神功》,其中的10招,除了第一招与最后一招外,我都一一练习一遍。我现在还没有武器,功夫里面的招式,完全要靠木枝来陪练。

在我练功的时候,仙鸟就在一边叫好,让我有一种很自豪的感觉。夜深时,我躺在床上,静静怀想过去,怀想蓝星女,这些年来,可怜的她,不知道是否安然无恙。记得当年我被师父挟走时,她当时脸色是那么惊慌,那副表情,至今还留在我的恼海。我希望不至于因为我的失踪,让她背负起失职的罪名,受到丛林王的惩罚。

天慢慢亮起来,仙鸟叫醒了我。我一起身,就开始练功,就像父亲当年在狭小的长河号的练功房练功一样,我也慢慢养成了练功的习惯。通过几年的练功生涯,我开始懂得,练功是一种非常舒服,非常让人强健的事。

我又开始同仙鸟赶路,早上我们通过一条狭谷,刚出狭谷,就看见了一只小野兽,是六肢兽,出于长远考虑,我追上去后,将其杀死了。黑毛兽被我杀死后,我将其皮剥掉,用火烤成半生不熟的兽肉,挂在行囊上,以便随时吃。可是,不久,我再一次看见了两个蓝皮人,凭感觉,这是两个强盗,而且是经常在这一带打劫的强盗。

一高一矮。高个子偏瘦,身形细直,红色的短发十分凌乱,眼睛很细,看上时很犀利,有股杀气;而矮个子身形较圆,头发很长,往两边披着,就像是一个野人。两个人见到我,根本没有讲一句话,一个人握一把木刀,向我逼过来。

我退后时,矮小子很快冲到了我的身后,两个人一前一后,将我夹在里面。我望着前面的高个子,马上友好说:“朋友,借个道,让我过去吧!”

高个子哈哈一笑说:“傻瓜,我们是什么人你还看不出来吗?你是自行了断,还是逼我们出手?”

我不解说:“朋友,我们无怨无仇,为何你们会这样说?”

矮小子在我后面回话:“我们乃是此地的强盗,过路者,一,留下钱,二,留下命,傻子,如果不想死得太惨,就请躺下身,让我们温柔给你一刀吧!”

我不冷不热说:“哦,两位是真的打算要我的命。”

“不错!”两个人同时说出此话,挥动木刀,向我砍过来。我先没有躲,等他们挥着的刀快到我的身上时,马上一闪身,离开原地。两个强盗根本没有想到我会有此一举,在我闪开的时候,他们的刀因为是从正反两个面挥砍而来的,我闪开后,他们就成了对砍。只见高个子用木刀砍中了矮小子的脑袋,而矮个子一刀刺进了高个子胸部,两个人用力较大,刺中后,双双倒地。

见他们双双倒地,我叹息道:“好好的一个人,却要做强盗,当一个林侠多好啊!”

赶路要紧,我便要走。现在我还没有武器,便随便捡起一个强盗的一把刀,挂在行囊上,以便日后做为抵抗林兵的武器。

我是天河星人,皮肤是红色,同蓝皮人有明显区别,所以,我决定将自己乔装一番,以便进入三巴丛林时,不轻易被人分辨出来。经过数年的野外生活,我认识了一种长有蓝色水汁的小果子,当皮肤擦上那种果子里的水汁后,就会变成蓝色的,不容易消失。我便要求仙鸟在这一带替我寻找。用了2个小时,它终于找到了,我弄破小乔木的果子,将里面的水汁挤出来,往脸上、脖子、手臂上涂了个遍。当我确信自己完全变成一个“蓝皮人”后,才下定决心,要以一个蓝皮人的身分,闯入三巴丛林。

此地已是三巴丛林地带,随时都有可能冒出几个林兵。我走路时相当小心,力争不碰见太多的林兵,以免正面与林兵交战,得罪丛林王。我知道要救出这些人,必须智取,不可以力拼。林兵箭法了得,为了仙鸟的安全,我不再让它飞上高空,以免它当作野生的白鸟射死。我让它落到我的肩膀上,时刻跟着我,并且在有人的时候,不可以说话,只能叫,以免让人知道它是一只会说话的仙鸟,当作宝物争夺。

我嘱咐它的话,它很快点头同意。就这样,我再也没有顾及,直闯进三巴丛林。事先,我编了一个谎言,说自己是一个叫黑暗丛林人,只是路过此地。想好后,我便按地图上的标记,往三巴丛林走去,我走的很快。还没有天黑,就看见了三巴丛林里的营房。

营房是丛林界的一种很寻常的房子,这种房子是由木架成的,顶部用一块块兽皮连接而起,组合成一个防水遮风的连体房,这些房子成群摆架着,形成一定的规则,所以称营房。其中林兵居住的营房呈环形分布,包围着里面的营房。大多数丛林的营房分为两环。最外的一环称为林营,里面的那一环称为森营,最中央的就是王营。王营自然就是丛林王的房子,王营又宽又大,十分气派,当年我作为丛林王的观赏物,就曾经数次去过王营。

到了林营附近,很快被一群林兵包围,一个林首(部分林兵的首领)从林兵中走向前,冷冷望着我。林首穿着深蓝铠甲,是林兵中最高的,两眼盯着我,想从我的外表揣摸我是什么人。在这种情况下,我只能表示友好,马上很自然走过去,向那个林首施了一个礼,很谦让说:“林下乃黑暗丛林的一个林侠,受丛林王的旨意,去向多尔丛林王拜会,由于途中受到劫匪打劫,所带的礼品,已经全部被洗劫一空。三巴丛林的威名林下早有耳闻,只是素未来过,既然此次途经此地,特来向丛林王表示问候,它日贵王有意前往黑暗丛林,一定敬丛林之宜。”

我的话一句句都表示友好,且现在我身上再无值钱的东西,就算这些林兵要来围攻我,也没有价值,林首见我很有礼节,脸皮松动起来,微笑说:“兰国丛林众多,林侠所讲的黑暗丛林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我们同是兰国人,乃自家兄弟。如今林侠受难,三巴丛林自然会代接你,不过,从林侠这身打扮来看,又不像是一个林侠,而像是一个木夫。”

此时我穿着兽皮大衣,脚穿木鞋,显得极为寒酸,事先我并没想到竟自己的形象出了毛病。好在我也在丛林营呆过,也有见识,便马上说:“林首见笑了,为了不让人识出我们的真实身分,我们有意一身木夫打扮,以免惊动路过的丛林,好尽快赶路,这几个月来我走过上10个丛林,均未去探望途经的丛林,三巴丛林我慕名已久,今日大好机会,如果不前来看一看,只怕会遗憾终生。”

那个冷漠的林首见我每说的一句话,都发自腑肺,且话中将三巴丛林说的威名远扬,自然也有些飘飘然起来。我自报姓名,用的还是我的本名:“林下波达,林首您是?”

“我叫皮毛。”这个高大的林首回答。

“哦,原来是皮林首,幸会,它日皮兄有事经过黑暗丛林,还请赏光。”

皮毛手一挥,对其部下说:“无奇,你马上去通报汪森老,就说有贵客前来。”

“是!林首。”

叫无奇的林兵听到毛皮的说后,快步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