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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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归来-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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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布置自然是一个阵法,说给村人他们听不懂,吴玄子就只说是做了布置,反正是不用再担心了。

只要坏人,存着坏心思的人靠近冯村,靠近阁皂山,就会引发天雷、地雷降临,不过也不害其性命,把他轰走就行了。

这一场阁皂山的突如其来的狂雷,多少年都成为临江市市民津津乐道的灵异事件。

那些天雷、地雷是长眼睛的,工人当中孝子孝孙的,心正良善的没一个雷炸到他们身上,那些满山跑的,一总结,都是德性不够,做了亏心事的。

镇长的小舅子不服这个口气,后来又来了两次,结果依然被雷轰走,这下吓着了,赶紧四处筹钱,就在进阁皂山入口修了一个小的雷公祠。这个事,到此才算结了。

且说翩翩出了阁皂山的任远,一路风餐露宿,尽择小路,没人走的路走去,虽比阁皂山原生态景致差一些,却别有滋味;或一人独行,或混迹游人当中,不需担心食宿问题,一路上好不逍遥自在。

江西境内有龙虎山,丹霞山面貌奇特,任远着实留连了几日。那些老道士,虽然吴玄子道长曾经极力建议他去走一走,但是他没多大兴趣,只是看了看道观,游了游庙宇。到玉山,登了三清山,然后下山,北上婺源,接着上黄山,入安徽,一路赏徽州民居,任远感叹人类文明成果,的确能在天地之间获得独得的地位。过安徽再入浙江,然后在浙江与江苏中间地古镇流连忘返,慢慢行来,恰是两个月后,初秋时分任远回到上海。

远远的地平线,无比庞大的城市展现在自己面前,作为步行者,任远看得非常真切,联想自己十四年前出上海的情景,恰也是这般初秋季节,即便以任远的心境,也不禁有些唏嘘。

第二卷 最牛钉子户 第一章 同学共忆旧时事

任远刚刚回上海时是一副标准的老道打扮。他的头上挽了个道士髻,胡子老长,披着件长袍子(是从吴玄子道长那淘来的),全身上下邋里邋遢。任远这个样子,街头的美丽少女、少妇们一般都会隔着三丈远就捏着鼻子跳开。她们却不知道,真要凑到任远近旁,就会知道什么叫清香宜人,远远不是CK,DIOR,CHANEL那些香水所能比拟的,若是环抱任远,更是等若抱了整个大自然。

任远之所以做道人状,是因为这样的装扮在他两个月步行闲游途中甚是方便,可以减少不少路人对他行的侧目礼;而之所以邋遢,也并不是任远故意要学历史上著名的张三丰道长,而是这样一路走来,风尘仆仆的,注定会变邋遢的。

一个人在自然当中,那种自由自在的感觉无比美妙,但这感觉还不甚强烈,现在这人在大都市,看到到处都是紧张忙碌整个身心都是提到警戒紧张状的人,对比之下,任远身心的自由自在,味道更浓了。

小隐于野,中隐于市,是有次序的。

仙人,从造字法来说,就是山中人,说的其实就是小隐于野的阶段。而仙味真正要出来,还得重回都市,这不,任远往十字街头那么一站,刹那间就与纭纭众生隔绝开来,仙味四溢。

当然,时尚美女、美妇见着任远绕路走,毕竟是肉眼凡胎,认不得任远这个真仙,其他人也是一般,但毕竟是上千万人口的都市,有一群人,首先敏感到任远的与众不同。

这些人是都市流浪者,拾荒人,搁在古代就是丐帮。

有任远在尘而出尘味道,他们是最先感觉。因此,他们投向任远的目光总是有一丝连自己都不明白的景仰。

任远食宿与都市拾荒者相同,睡在大地,抬头见天。只不过,在都市是睡在水泥地上,抬头见着的是被一幢幢高楼分割的天。

当然,任远有时候也会找一些公园睡上一睡,那也有泥土的芬芳,而白日,任远偶然也会遭遇到城市的城管追剿。

任远对这一群人并不太感冒,只是他在那些小商小贩的脸上看到惊恐,才感觉这些人实在有些魔头的味道。

任远就这样在上海“晃荡”了一个月。

十多年不见的城市,任远在这一个月中有了更深刻理解。

这个城市更加繁华了,几乎每一天都有无比精彩的故事在这个城市上演。同时,这是一个激荡中无数人激情、欲望的大炼炉,在任远看来,相当有趣。

值得一说的是,任远处于这巨大的有着巨大推动力在向前发展的城市当中,其整体的状态受到了某种奇妙限制,也就是任远所具的种种道术威力都会有一个上限值,不能尽情发挥。

任远知道这是因为这个世界是凝聚无数人力以及智力而成的。

世界以各“界”形式存在,有天界自然就有地界,有人界。不同的“界”自有不同的规则。天仙在人界,若不行人道,亦不能任意而为。所以,仙在人世经常说的是“游戏人间”而不是“颠覆人间”,就是这个道理。

在限制的同时,还有更多其他的意味,比如说诱惑,比如说亲近,让处于人界的所有生灵都渐渐认同人界的规则,从一开始的心有抵制到慢慢心甘情愿。任远这个时候知道,古代那些个神仙恋凡尘的故事并不仅仅是故事,并是就文学意义上打动人心的,而是真实存在。就任远而言,上海在他眼里,依然是那么充满了魅力,可谓妩媚与性感并存。

在结束一个月的“逛荡”之后,任远来到震旦大学。

凌晨时分,任远“潜入”震旦大学图书馆前银杉树林里。

他坐在一刻有芳憩园字样的大石头上。

树林茂密,一片漆黑,任远不担心有人看到他。

任远这个时候已不是道士模样,头发剔了,胡子刮了,上身是白色衬衫,下身是件牛仔裤。这些衣服是任远在地道口小摊购置的,而钱却是任远这一个月在街头逛荡路人丢给他的。这种时候,路人显然把他当个乞丐了,而其中最大的一笔竟是一千元。

那是一个公子哥们,大概车内有的女朋友,要表演有多富有,而任远与其它人相比,是道士装。公子哥于是说要和师傅结个善缘,然后就给任远扔这十张钞票。是以,任远袋中还是有些钱的。

任远这副打扮,若是再夹一个公文包,就像一个在大街小巷之间穿梭不停泼溅口水的推销员。

这个时分,国庆已过,新生的军训也结束,开始他们正式的大学之旅。

月光透过细密的树叶缝隙,照在任远身上,留下了细细点点的光亮,过去往来在这一刻奇异地绘织在一起,任远的心湖,不经意之间泛滥起一丝涟漪。

校园正是一片静悄悄,而学校东头的学生街却是一派热闹。

学生街在震旦大学东头,任远那个时代还是主要针对学生群体,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把营业对象转为都市白领。

学生街有各式各样的酒吧,以及KTV,侍应生基本都是清纯的大学生,但不要想歪了,这是一个相对纯净的地方,经常来这的都市白领有许多就是震旦大学的校友。他们来这里,在母校附近,可以缓解白日紧张工作带来的压力,也可以和一些当年同宿舍的一起青春孟浪过的家伙们追忆那逝水年华。

任远在银杉树林静待天明时,学生街道白桦林咖啡厅,一间包厢他当年大学宿舍的狐朋狗友们聊着天。

白桦林的老板与老板娘也是震旦大学毕业的,有近二十年的岁月。他们两个的故事,似乎在一代又一代震旦大学学生口中传诵。两个同样单纯的,不喜社会挣扎的年轻人毕业后都没有天南地北去打拼,而是心甘情愿选择在学校附近租了一家小门店,开始清淡如水的日子。

生意渐渐做起来,从小炒店发展到现在小有规模的咖啡厅,老板与老板娘十分满足,虽然与他们的同学比起来,他们这点成就实在不值一提,但是,他们绝对是被羡慕。不为别的,就因为他们幸福。而幸福,并非等于地位,不等于存款。

白桦林咖啡厅,包厢。

这个时候,十四年前震旦大学13-113宿舍的两位都到了,还有考古系副教授江尚和妻子袁兰两个。

113宿舍的猴子,长期在北方工作,这次来上海出差,忙完公事,能挤出个一晚上的时间,正好第二天也是周末,一打手机,就约好了时间,至于地点,自然就选在震旦大学的白桦林咖啡厅。

猴子和宋明坐在一排,他们对面是江尚与袁兰。

猴子与宋明都是任远当年大学时代的死党,他们都是化学系的学生。江尚是因为社团活动认识的,比他们长一届,袁兰则是图书文献专业的,现在在震旦大学图书馆工作。

这几个人,毕业十五六年了,各自忙碌。宋明与猴子不用说,他与江尚袁兰他们虽在同一城市,一年到头也很少见面。江尚是考古专业,一年到头大多时间在外头,宋明化学出身毕业后却考了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资格,改行做了律师,这一行当更是到处跑,把旅馆当家的那种。

因此,这四个人聚在一起,也是相当不容易。

一开初,聚会的气氛都有些平静,大家把那平时老练、成熟的样子端着,过了一会,宋明忍不住暴露十几年前的原形,对猴子的身材打趣道:“猴子,你看现在哪还有半点猴子的样子?”

猴子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啤酒肚,呵呵一笑道:“应酬多就这样,没办法,正琢磨着去减肥了,但是总没时间。”

宋明的身材却是十多年如一日,并没变化;样子也没什么变,大学时代的他,脸蛋上是花花公子神情初现端倪,现在是标准的花花公子。宋明听得猴子的话,由衷感叹道:“我们这个年纪的人,可能口里说的最多的,就是这‘没时间’了。”说着,又对江尚与袁兰两个,以夸张的羡慕语气:“我是真羡慕你们两个,有你们两个存在,我才相信爱情在这个世界上,依然是存在的。”

袁兰听得这话,瞪了江尚一眼,说道:“我们啊,只不过是日子还过得而已,爱情嘛,现在就只剩下柴米油盐外带儿子的学业了。”

江尚皮肤黝黑,过去他要白皙一些,长年的户外工作导致他的皮肤这个样子,他听宋明发出感叹,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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