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魂引(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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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魂引(穿)-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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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紫衣的男人。已经不知何时站在门边。
灯光明亮。
丁当清楚看见了他的脸。
线条柔而韧。英俊之极优雅之极的脸。
仅仅只是随意站着,也自然流动的高贵空气。
丁当确定自己在今天之前绝没有见过的人。
而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男人,现在却只是站在门边,痴痴的看着一身白衫的丁当。
“……小衍……”
低沉,略带沙哑的嗓音。
连丁当都能听出这一声里包含的感情。
他叹气。
“我不是。”
绝不是。
他不认识这男人。不了解这种奢华的生活。他甚至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绝不是。毕竟他的记忆那么清晰。所以他看着这声声呼唤着另一个人的男人,竟有一丝同情。
要怎样解释?犹豫不决,对面的男人却苦涩的笑了。
“……你还不肯原谅我……好。你说不是就不是……你要你愿意留下便好……那么小衍,你现在是谁?”
留下?这确实不是个坏主意。
丁当歪着头,看着对面半人高的黄铜砂镜。镜中人白衣胜雪,乌发若檀。布料柔软,贴着皮肤,仿佛最温柔的抚触。从右手袖口绣起的凤凰,一直延伸到领口。金绣。
这样看来,竟似一位不染凡尘的仙子。
而不过几天之前,他还穿着二十元三件的T恤,带着那把从未沾过人血的刀,跟着一群同样粗鲁的男人,去喝酒,去砍人——或是被人砍。
现在他却在这里,穿着最华贵的衣服,脚下是洁白柔软而厚重的羊毛毯子,对着一个英俊的古人。
谁能解释这种转换的奇妙?
丁当几乎又要相信自己在这个陌生世界的重要作用。虽然他表示小衍。
于是他笑了。
可爱动人的笑,他一向很拿手。
对于那古人固执的坚持,他惟有却之不恭。毕竟在这个世界混口饭吃也不是他想象中的容易。
所以他微笑。
“我是我。你可以叫我丁当。不过如果你一定要把我当作小衍,那么你怎样叫我都无妨。”
还有谁像他这样豁达?从他莫名其妙倒退一千年到现在,他一直都很平静,还有谁能像他这样豁达?
“好。丁当。你不是莫衍。你说不是就不是,只要你喜欢,怎么样都可以。”
那男人看着这样可爱微笑的丁当,声音温柔若水。
“我是司马毓庭。如果你不认识的话。”
然后他轻轻拍手。门开。方才退下的少女又进来,手中捧着盘子,银盘。盘中盛着食物。
丁当相信绝没有人见过这样精致的食物,每一道几乎都可算艺术品。而每一盘的分量却都极少,有些简直只用一口就能吞下去。但菜肴之丰盛,若不是亲眼见到,绝没有人相信世上竟有如此多花色的菜。
司马毓庭微笑着,柔声道:
“你离开把年,想来外面也没有什么可口的饭菜,你一向挑嘴,应该不会太习惯。所以我吩咐做了一些你喜欢的小菜,每一样都不多,你可以尽量多尝一些,不过半年,你实在瘦了很多……”





热情……热情又快没了……眼见又是好大一个坑……偶哭……
有钱人啊~偶妒!

失魂引


菜不仅精致,而且可口。
丁当一口气吃了约十分之一——只是十分之一,也绝对足够一个饿了三天的壮汉吃上两顿了。所以丁当对自己的食欲实在非常满意,悠悠然抱着肚子观赏剩下的小菜——虽然每一道菜都好吃得让他几乎连舌头也吞了下去,但若再继续,只怕会很难看的撑死在这里。
意犹未尽的打了个小小的饱嗝,丁当的目光飘向一直微笑坐在他身旁的男人。
司马毓庭连筷子也没有拿起来过。
“味道如何?”
“还不错。很不错。”
吃饱喝足。心情愉快。丁当也毫不吝惜自己的笑容。
司马毓庭看着他的微笑,却似呆了一呆,然后轻轻叹气。
“可惜这里太过偏僻,虽有带来的厨子却找不到好材料,做出来的东西也不过勉强入口而已。这道翡翠虾仁,虽是命快马日夜兼程从海南运来,总也湖要两三天的时间,即使冰镇,味道也远不及初打捞的鲜美。”
微拢衣袖,他伸手取过一绛紫沉木酒壶,倒了一杯已烫得有微烟的酒。
“好在不管到了哪里,酒也是不会变质的。”
酒无色。衣不染尘。司马毓庭淡淡的微笑在灯光下看来,有如神祗。
丁当没有开口,看着他慢慢品完这杯酒,等他接下来的话。
其实应该也可以猜个八九不离十,司马毓庭当然要带他‘回家’才是。木棉镇这小地方,像司马这种人,自然是不会久留的。
酒尽杯空。
司马毓庭看着手中酒杯。
“……好好休息一会,现在是子时,我们丑时便动身。”




一个时辰,两个小时。丁当迷迷糊糊的躺了一会儿。
朦胧中听到有人走动的声音。低低的女声,然后模糊听到低而柔和的男声。
“……大公子……”
“……他睡着了?……”
然后身上一轻。模模糊糊倚进一个温暖的怀里。
沉沉浮浮,已经醒了大半,奈何眼皮沉重不堪,懒得睁开。直到脸上忽然一冷,微微一颤,醒了过来,方才发现迷糊中已经被司马毓庭抱出了房间。那落到脸上冷冰冰的东西,却是雪花。
“你醒了?”
看他张开眼睛,司马毓庭柔声道:“……外面很冷是不是?……我们要走了……”
他说着,又替丁当拢了拢将他裹得严严实实的披风,几乎遮住他唯一露在外面的大半张脸。
于是丁当就只能从领口貂皮柔软的白毛间看见灰蒙蒙的天空和零星雪花。
然后脸上又忽然一热,还未及反应,已被司马放了下来。
他居然又进了另一间屋子?
丁当倒愣了。不是要走?
忍不住上上下下打量一番。
屋顶以朋友来说稍嫌低了一些,而且很奇怪的没有房梁。有窗子,前后各一个,却没有窗纸,只微微的垂着布帘。
——这难道竟只是一辆马车?
吓得睡意也没了,丁当扫了一眼这足可容纳二三十人的空间,又望了一眼面前微笑的司马毓庭,忽然跳了起来,冲到窗边去。
然后他确确实实是看到了这房子下的车轮。很结实的车轮。
而房子又怎会有车轮?
——这竟真的只是一辆马车!
丁当连话也说不出来了。再抬头时,方才看到马车旁,骑着马的白衣少年。
他淡淡瞥了一眼怔怔的丁当。
“你看,小衍,我说过你终是逃不掉的,是不是?”
似笑非笑。他并不等丁当回答便已掉过头去,清声问身前牵马的青衣大汉。
“好了么?”
那大汉微微躬身,道:“回三公子,都已准备妥当。”
“那么还不动手?”
“是。属下领命。”
青衣大汉回头,朗声喝道:“动手!”
他一喊,丁当这才注意到马车前几米处竟立着一排玄衫男子,手中各擎着一支火把,听得青衣大汉一声令下,便齐齐将手中火种向对面抛去。
对面是一间客栈。
很普通的两层木造小楼。非常普通。你可以在任何一个小镇上找到七八十个同样的小客栈。
而只有丁当知道这间客栈里面绝不普通。
普通的客栈房间会有几重纱帐的大床,纯白的羊毛地毯和侍衣的美丽少女?
即使再后退一千年,即使只用膝盖想想,丁当也知道这是绝对不可能的。非但不可能,简直荒谬得可笑。
但丁当确是看到了。所以他只能怔怔的张大眼睛,闭上了嘴。
木造房屋,遇火则燃。有风。火随风势,于是这半旧客栈瞬间便化为一片火海。
那白衣少年看着这已是无可挽回的大火,一双眸子亮如星辰。然后他回头,忽然嫣然一笑。
“好看么?”
火光中他微红的脸,竟似美丽不可方物。
丁当一愣。
“好看?”
“暗夜霞光。这场大火岂非很美?”他歪着头,轻轻叹气,“只可惜那条波斯进贡的御织地毯,烧了实在有点浪费。不过既然急着要走,就带不得这些琐碎的东西,既然带不走它们,那么也不能让万马堂的东西落到外人手里,所以只好把火烧了它,不是干净?”
他在笑。丁当却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暗处竟已有女人低低啜泣的声音。
火场附近一粗布衣衫的中年男人,圆睁的双眼中竟也似要淌下泪来。
他怎能不落泪?他几十年辛苦拼搏来的微薄家业,如今已附之一炬。这种近乎绝望的悲痛,又岂是常人能够忍受?
所以他只是仰头痴痴的看着即将化为一堆朽木的房子,连妻儿的哭泣声也似听不到了。
万马堂。万马堂。
嘴角一阵抽搐,他心上忽然涌进一股热血,几乎立时就要跳起来与这群纵火的凶手拼命。
但他的手尚未握成拳,便已松开了。
他看见了一个箱子。
一箱白银。在火光中闪闪发光的银子。
他的眼睛却比这银子,比这火光更亮。
怒火忽然熄灭了。无论是谁,对着这样一箱可爱的白银,也是发不出火来的。况且他现在所愤恨失去和迫切需要的,也不过是这样一箱银子。
他听到那骑马的白衣少年冷冷叫他收下,然后便有两个玄衫男人将箱子放到他面前,另一个青衣大汉又仿佛说了些至歉的话。
然后他只觉得脚下发软,忽然跪下了。
有了这样一箱东西,还有什么是不能重新开始的?
连他女人也不再号哭,竟似已骇呆了。
他跪着。也不知跪了多久,直至天色微明,四周一片静寂。
那群人早已走了。
对面只剩犹有微烟的黑色废墟。
远处已有鸡啼。
他满眶的泪,直到此时,才忽然滑落面颊。




丁当手足皆已冰冷。
他只看了那中年男人一眼,便不忍再看下去。
放下车帘。他回头。司马毓庭仍斜倚在一侧的软榻上,悠悠品着一杯装在绛紫色酒杯里的酒。
从头到尾,他竟仿佛连眼睛也未曾睁开过。车外一切,更仿佛与他毫无关系。
只是在丁当回头时,他忽然张开眼睛,微笑道:
“外面很冷,小心冻坏了手脚。”
然后一双温暖的大手,便握住了丁当冰冷的指尖。




空虚郁闷……好想挖坑啊……
看这坑的样子怕是要填个七八十章才有个头啊~~~死之前努力便是……
米钱……偶悲……坚持到月底,下月填《迷迭香》……

失魂引

方平。
方平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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