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粱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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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粱三国- 第1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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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公亲自来视察,郑浑这个主事怎么能不到呢!”郑浑对于王奇更是感激。
  是王奇无条件的支持,才让自己最终炼制出了绝世神兵“奉天剑”。这不仅圆了自己多年来的梦想,还让自己赢得了莫大的名声。奉天剑现在因为某些原因,还不能公布他真正的作者,也因为技术和矿产的原因,短时间内不能再继续制造。但郑浑相信,等到事情真相公布的那一天,自己绝对会成为和铸造鱼肠剑的欧冶子一样著名的铸剑大师。
  这一点郑浑也没有猜错,后世的史学家为了美化王奇的连环计,经常的提到这把由郑浑铸造的神兵。再加上郑浑本身杰出的才能,他后来在铸造史中的地位,甚至还在欧冶子之上。对于这个成就自己的主公,郑浑当然是感激不尽了。
  “文公!我让作坊制作的重甲准备的怎么样了?”王奇问道。
  这是王奇在离开洛阳去长安时就叫郑浑制作的,想要装备的当然是未来的重骑兵了。
  “根据主公的图纸,制作这些铁甲并不难,但是工艺极为复杂,作坊现在已经有各类工匠三千人,制作主公所说的甲片只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但将他们用蹄筋,翎根相缀而胶连起来,却花了极长的时间。在过年前只制作了八百副成套的铁甲!”郑浑回禀道。
  “哦!这么慢呀!”王奇只是有点疑惑,到不是不满。
  王奇本来是想组建和欧洲全身甲骑士一样的重骑兵的,后来发现这些优秀的匈奴马在穿上铁甲,再压上同样穿了铁甲的骑兵后,就基本没有冲刺速度了,对于讲究速度的骑兵来说,这无疑是致命的,所以王奇最后决定让郑浑尽量的采用各种轻便金属,制作王奇设计的后世蒙古骑兵穿的组合铁甲。
  这套铁甲分马甲和铠甲两部分。
  马甲由五个部分组成,在马的两侧各有一片甲,一直盖到马头;另一片甲放在马的臀部,和两侧的甲片系结起来,这片甲片上留一个洞,以便马尾从洞里伸出来;还有一片甲在马的胸部。在马额上他们放一块钢板,把它系结在两侧的甲片上。穿上了马甲的匈奴马,就基本不怕弓弩这样的轻武器了。
  铠甲也是由五个部分组成,一片甲是从大腿到颈,根据人体的形状来制作;另一片从颈到腰部,同前部的甲片连接起来,每一边肩上固定一块钢板。他们每一条手臂上也有一片甲,从肩覆盖到手腕,在每一条腿上面覆盖着另一片甲。所有这几片甲都用扣环连接在一起。头盔的上部分是用钢制成,但保护颈部咽喉的部分是用皮革制成。比蒙古人铁甲多出的那一部分,就是还有一双刺靴。多了刺靴的骑兵,即可以用来踢伤对方没甲的马匹,又可以用来踢自己的马提速。
  中国的重骑兵就是在汉末三国时才开始流行起来的,现在王奇准备配备两千这样的重骑兵,作为自己的近卫铁骑。在这个骑兵基本不着甲的时代,王奇的重骑兵肯定会很有威慑力。
  “还请主公恕罪!我会叫工匠们加紧制作,争取在两个月内制造完毕!”郑浑惶恐的说道。
  他听了王奇的口气,还以为王奇是在生气呢。
  “呵呵呵!文公不必担心,我没有责怪他们的意思!现在也没什么战事,可以慢慢制作!”王奇笑着安慰道,“你还是叫他们把制好的铁甲拿一套来给我看看吧!”
  “诺!”郑浑听王奇这样说才放下心来。
  连忙叫人去拿来一副已经装配好的铁甲。
  真正花功夫的是组装那些甲片,先要制作宽一指长一掌的若干铁片,再在每一个铁片上钻八个小洞。放置三根坚固而狭窄的皮带作为基础,然后把这些铁片一一放在另一块铁片上面,因此这些铁片就重叠起来,再用细筋线穿过上述小洞,把这些铁片捆在三根皮带上。在上端再系上一根皮线,因此这些铁片就很牢固地连接在一起。就这样,用这些铁片制成一根铁片带,然后把这些铁片带连接在一起,制成一块甲片。
  现在工匠们已经把这些甲片用蹄筋,翎根相缀而胶连起来,制成了保护人身和马匹的铁甲。他们将铁片打磨得十分光亮,甚至能够在铁片上映出人影。看着眼前的铁甲,王奇暗叹,这样制作怎么能不花功夫。眼前的玄铁甲几乎被制成了一件艺术品,作坊的手艺还真是没话说的。
  “想不到组合起来这么漂亮!”郑浑赞叹道。
  他一直负责武将的兵器铠甲,对于小兵们穿的铠甲当然不会感兴趣了。铁甲制完已经有好些时日了,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呢。
  “是呀!”王奇也赞叹道,他见到过后世各种漂亮的铠甲,对这个只有做工还算考究的铠甲当然不会太在意了。
  “对了!文公!我叫你设计的步兵制式全身甲和制式半身甲设计的怎么样了?”王奇问道。
  制式全身甲是他给高顺训练的重步兵准备的,制式半身甲则是给全军步兵准备的。
  “主公!那个半身甲好办,我已经设计一套,但那个全身甲就有点难办了,要是用那种片甲组装的话,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装备全军呢!”郑浑叹道。
  “恩!这的确麻烦!这样好了,我知道一种冲压方法,可以利用冲压机压制前后两片胸甲,这样就省时多了!”
  王奇忙把利用水力制作冲压机的原理写出来,反正现在有马钧这个技术总监,想要造出这么个技术含量不是很高的东西应该不难。
  郑浑忙郑重的把王奇的设计收了起来,准备回头就叫马钧去做一个试试。
  王奇再询问了一下作坊的收益情况,知道光是卖各种农具和生活用具的就能弥补作坊的工资支出,而原材料则都是自己产的,现在制作铠甲兵器基本只要花很少的一部分钱。对于这样的结果,王奇感到很满意,本来还担心制作铠甲和兵器会把自己的钱花光呢,现在基本上没花钱,那自己就可以放心把那几亿钱花在别的地方了。
  视察了一下已经回来做工的工匠,慰劳了一下他们,在工匠们激动的目光中,王奇离开作坊,前去许昌的马场。
  刚到马场门口,王奇就发现一大群人拿着套索,绊子往外走去。
  领先的那人竟然是已经有六十多岁的王顺。
  现在农庄已经走上正轨了,以前收留的十几万流民,就能把农庄打理的很好,所以王顺才被派来负责这个颇为重要的马场。
  “顺老!你们这是干什么去呀?”王奇忙催马上前去问道。
  “拜见主公!”下面的人立刻跪了一地。
  许昌的这几个马场,养马的人基本上来自并州,大都还是王家的家奴,看到自己的主子,当然是马上下跪磕头了。
  “回少爷!呃,不,是老爷!我们这是去捉马呢!”王顺在王奇的搀扶下站了起来。
  “哦!是马场的马跑了吗!”王奇问道。
  也不对呀,捉几匹马用得着动用这么多人吗,难道是整个马场的马都跑了。
  “那也算是我们马场跑的一匹马吧!”王顺回忆的说道。
  “那是几年前,有几匹脾气很烈的良种匈奴马从马场跑了出去,因为当时马场正在扩建,也就没有马上去找回来。等新的马场建好了,再去找的时候发现里面的一匹母马已经生了小马驹,但当时围捕的人几次捕捉都没有成功,反而被他们跑到了无人山区里面。因为主公交待过,不能把马场有大量战马的事情泄露出去,所以也就没有再组织大规模的捕捉。直到今年过完年,那匹小马驹才再次出现,几次袭击马场,偷吃马场的草料,还带走了好几匹良种母马!我们几次抓捕竟然都让他跑了,我这才决定亲自带人去捉拿它的!”
  “哦!还有这样的事!”王奇兴奋的道。“我和你们一起去吧!”
  他知道,这样能几次袭击马场还没被抓住的马,肯定是非常不错的马,说不定就是一匹神驹。自己现在的坐骑小白,虽然也是一匹日行千里的良驹,但和神驹比起来还是差远了。
  “这个!老爷是万金之躯,怎可轻易涉险呢!”王顺犹豫的道。
  “哈哈哈!顺老年纪一大把了,还能前去捕捉,何况我这个年轻人呢!”王奇激道。
  “呃!”王顺想不到王奇会这样说,只得答应了,但又指着刀卫道:“老爷的这些护卫可得留下,他们身上的杀伐气息太重,恐怕会把那马给吓跑了!”
  “好!刀卫都留下,只要仲康和严明跟我就行了!”王奇爽快的答道。
  在去捕捉的路上,王奇问了一个刚才一直想不通的问题。
  “顺老!你是怎么知道那匹马是当初跑走的小马驹?”
  “呵呵呵!那是因为那匹马实在太漂亮了,当初捕捉的时候我也在,看过它以后,我实在是没法忘记呀!”王顺笑道。
  “哦!怎么个漂亮法?”
  “那漂亮呀!简直……唉,老爷恕罪,老奴实在没法描绘它的漂亮!不过他有一个特别之处,就是全身雪白,唯有四蹄之上,各长了一片金黄色的毛发!”
  “爪黄飞电!”王奇惊呼道。
  “什么!爪黄飞电?”王顺疑问道,随即表示:“这是老爷给那匹马取的名字吧!老爷是读书人,取得名字就是好听!不过这个名字还真配那匹马!其爪玄黄,迅如飞电!还真是合那匹马呢!”
  王奇已经顾不上王顺卖弄文采了,他现在可是迫不及待的想见到这匹马呢,不知道是不是那匹历史上有名的爪黄飞电。
  爪黄飞电在正史上鲜有提及,只在三国演义“许田射猎”时出现了一次,其余便很少再看到了。曹操骑着爪黄飞电在许田陪同汉献帝打猎,结果献帝屡次射鹿不中,请丞相射之。曹操取过献帝的弓箭坐在爪黄飞电上,一箭便射中了鹿,群臣看射鹿之箭以为献帝所射,齐呼万岁。曹操骑着马在献帝前面接受朝贺,傲视群雄不可一世,而这匹爪黄飞电的名马也无疑为其增色不少。
  光看其名字就显得与众不同,气势磅礴,也惟独只有曹操这样的枭雄也才可以配得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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