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痞子女》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爱上痞子女- 第3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好在我已经习惯,了解她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特性,也没有过多沮丧。 
  预赛的时候我临时朗诵了一首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就轻轻松松以第二名的成绩进入了决赛。 
  虫表现得很好,我看着她在台上露出干净的笑容说“请各位评委亮分”的时候,我曾经一度产生幻觉:打架时穷凶极恶的她,不过都是我的梦境而已,这么温柔的一个女孩,怎么可能下手那么狠? 
  另外两个主持人表现得也都很好,看来老师确实精挑细选。 
  不知不觉中,我就站在了自认为是“前辈”的位置上,对那些从来没参加过类似活动的人指手画脚,告诉他们该怎么做怎么做,过了一段时间,我才觉得自己的行为过于嚣张,而且过于荒唐。 
  和他们说要是有用的话,谁都能当第一名了,所以,我再看到有人一边朗诵一边挖鼻孔的时候,就闭上眼睛假寐,眼不见为净了。 
  不过我没想到,那个一边挖鼻屎一边朗诵的人也能进决赛。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以前在403教室讲CS的终极奥义,后来被虫揍了一顿,满脸痘痘的猥琐男,好像叫什么“萝卜”……看来我们学校是真的没人了。 
  他对我构不成什么威胁,所以撇开他不谈。这场预赛最大的收获是:让我知道了文学社里果然是鱼龙混杂,不,是鱼虾混杂。 
  当然,我也没有因此而掉以轻心,我把徐涛先生朗诵的《再别康桥》拷贝到了MP3里,时时刻刻都听着,熟悉语气,熟悉音乐背景。 
  决赛是在一个月后,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我有足够的把握将徐涛先生朗诵诗歌的语气模仿得惟妙惟肖。 
  在这期间,天气越来越冷了,树上的叶子掉得差不多了,任凭北风如何肆虐地吹,也不肯再落下来半片。 
  我是近视眼,看不清楚树上到底还有没有叶子,但是我知道,骑车出来的时候如果不戴手套,手就会冻得失去知觉。 
  街上肯出来溜达的情侣也越来越少,锦绣园似乎变成了一处荒凉之地,我偶尔去那里看看星星,然后在昏黄的路灯下吐出白气用手拨弄着自娱自乐。 
  即使这样,老天还迟迟不肯下雪。     
我信,我等你(2)     
  我和莎还保持着若有若无的联系,有时候她会突然发来短消息:天冷了,注意身体! 
  我心里也会一阵感动,给她回过去说:你也是啊! 
  然后她再回:今天晚上请我吃饭好吗? 
  我:…… 
  虽然这样,但我也知道,莎不到山穷水尽特别为难之时,是不会来找我的,她是个倔犟的女孩子,这从她和她哥哥说话时的语气就能看出来。 
  所以,我还是比较愿意和她在一起的,看着她似乎好几天没吃过饭一样狼吞虎咽,心里就会更加心疼,就在她耳边轻轻说:“真的,让我来养你,好吗?” 
  她正吃饭的手就会突然停下来,眼睛看着面前的菜一动也不动。 
  我马上慌了,说:“你别这样,我不说了还不行吗?” 
  这时候我就看到,她眼睛里有几滴泪滑落到了面前的菜里。 
  她又开始狼吞虎咽起来,呜咽着说:“你真讨厌,为什么要点这么辣的菜……” 
  我轻轻拉着她的手,什么话也没说。我能说什么? 
  吃完饭后,我对她说:“上次我诗歌朗诵预赛,你为什么没来?” 
  “那时候还在打工,老板不肯放我……” 
  我心疼地把她拥入怀中,却许不下任何诺言。 
  莎又说:“我已经和虫妹打听了你们决赛的日期,到时候我一定去,你相信我,行吗?” 
  “我信,我等你。”然后我将她抱得更紧,我不想让她看到,我脸上不小心滴下的泪水……     
莎的回忆——初识(1)     
  我托朋友帮忙,终于辗转打听到莎在一家饭店工作,负责端盘子,从早晨七点到晚上十二点,基本上没有休息时间,只有在吃饭的时候才可以放松一下,一个月的工资是三百块钱。 
  那个饭店不远,就在市场的北边,在一个周末的上午,我专程去看了看她,不过没有打扰她,我站在饭店的窗户外面看着她在里面忙进忙出,对每一个客人微笑着打招呼。 
  阳光蜿蜒盘曲着从各个角度照在她的脸上,明晃晃的笑容刺得我想哭。 
  从那天起,我开始每天联系她,从网上搜罗各种笑话然后用短信发给她。当大拇指一下一下地按在手机上的时候,感觉有种淡淡的幸福通过无线讯号在我们两人之间传播。 
  我们的关系也随之突飞猛进起来,有事没事都要互相发个短信,她也开始慢慢在短信里称呼我为“老公”,第一次看到这个词的时候,我竟然头脑发晕地抱着手机狂吻了五分钟,后来才反应过来那是手机而不是莎…… 
  一个周末,莎突然给我打电话,叫我去饭店一趟,似乎很急的样子。 
  我慌忙赶到饭店的时候,她已经在门口等候多时,一见到我,她就迎上来,焦急地说:“石涛,你帮帮我!” 
  “你别急,慢慢说,怎么了?” 
  她用牙齿咬了咬嘴唇,说:“我不想在这家饭店工作了,可是老板不肯给我结算工钱!” 
  我一听顿时火冒三丈,下了车就要冲进去找老板算账,莎拉住我,说:“你别冲动,我找你来,不是让你打架的,如果打架能解决问题,还用你吗?” 
  我想了想,确实是的,凭莎的实力,想要把新香掀翻都是有可能的。 
  我说:“那你说怎么办?” 
  她想了想说:“你书读得比我多,一定知道怎么对付这种不讲理的人,对吧?” 
  我心疼地看着她,她那种神情就像一个被人欺负了的小孩儿,正拉着母亲的衣角号啕大哭。 
  我多想告诉她,百无一用是书生啊。对付这种人,身为痞子的你,在社会上混了这么久的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吧,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幼稚的想法呢? 
  可是看着她一副认真的样子,我的心就软了下来。 
  “我知道了,你等我。” 
  我走进去,只和老板说了一句话,老板就浑身发抖地把钱交给了我,并一再和我道歉,请求原谅,还说让我和莎吃了中午饭再走。 
  那句话很简单:“她是张青的妹妹。” 
  我想,莎既然要换工作,就不会再回来这里了吧,告诉老板也无所谓。 
  我把三百元钱交到莎手上的时候,莎高兴得几乎要蹦起来了,她扯着我的衣服问我是怎么做到的。 
  “我先是对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然后又给他讲我们中国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定要团结,不能起内讧,还给他讲党的三个代表和八荣八耻。最后,他终于被我声泪俱下的演讲感动了,把你的工资给了我!” 
  莎哈哈笑着打我的胳膊说:“你骗人……”然后又拉着我的胳膊往远处跑,边跑边说,“今天我请你吃饭!” 
  我随着她在大街上快乐地奔跑,不用顾及路人异样的眼光。 
  或许,我不能再把她当做一个痞子来看待了。 
  她现在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为一件小事就能快乐很久的女孩了。 
  进了饭店,她和服务员要了菜谱,递给我,大方地说:“老公,你随便点!” 
  我呵呵笑着说:“那我就不客气了哦。” 
  她眨着水灵灵的眼睛连连点头说:“嗯,没问题。” 
  我把服务员叫过来,说:“给我上一碗米线,要大碗的。” 
  莎不可思议地看着我:“只要……一碗米线?” 
  我刮了刮她的鼻子说:“怎么了,我喜欢吃米线,不可以呀?” 
  她有点哽咽地说:“老公……” 
  我慌忙摸了摸她的脸,说:“喂,喂,不要吧,这是在饭店,让别人看见你哭,可就不好了。” 
  她点了点头,又开始笑起来,叫过来服务员说:“我也要一碗米线,大碗的!” 
  吃过饭后,难得莎这么有时间,我们一起到锦绣园坐了一会儿。 
  那天破例不是很冷,久违的阳光刺破阴暗的云层洒向这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我和莎坐在已经干枯的草地上,开心地聊天。 
  快要到天黑的时候,我想起一个问题来,就问莎:“你能给我讲讲,你和虫是怎么认识的吗?” 
  莎愣了一下,说:“你问这个干什么?” 
  “没什么,就是想知道,你给我讲讲吧。” 
  莎显得有点慌张,嗫嚅着说:“其实也没什么……” 
  “既然没什么,就给我讲一下啊,我对你们两个人挺好奇的。” 
  我知道,如果想知道虫和莎之间到底有什么恩怨,就得从她们的初识开始了解。 
  虽说我认为事情总有一天会水落石出,但这并不代表我不用努力就可以等到真相大白。 
  况且,现在有这么好的机会,如果我不去把握,只怕以后是没有机会了。 
  莎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特性,我又不是第一次见到。 
  我等着她,等着她开始给我讲故事。     
莎的回忆——初识(2)     
  接近冬天的锦绣园,显得更加空旷、荒凉。草地上铺满了厚厚的落叶,仿佛那里面隐藏着什么秘密,让人忍不住想要去掀开看一看。 
  我躺在这些柔软的落叶上,感觉有些冷。 
  冬天快来了吧,第一场雪会是什么时候呢? 
  莎躺在我的胸前,用很低沉的声音给我讲述她和虫的故事。 
  我闭上眼睛,用心去聆听这似乎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声音。 
  第一次见到虫妹的时候,是在三年前的一个春天,我和哥哥领了一帮人刚打完架回来。 
  虫妹比我小一岁,那个时候,她才十四岁。 
  是的,十四岁。 
  她蹲在墙角,穿着一件很单薄已经被洗得发白的校服,我记得清清楚楚,是白色的没错,因为她全身上下都是参差不齐的黑色脚印。黑色和白色的鲜明对比,让我一瞬间心痛到极点。我想我哥和我是一样的想法,因为他和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