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黑在手,天下我有狐狸在手,天下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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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在手,天下我有狐狸在手,天下我有-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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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涧山淡淡一笑:“新婚燕尔,如意郎君,怎会不好?”
    我很是代她欢喜:“嗯嗯,这便是圆满了。”
    “你不见她,又怎称得上圆满。”他微微一叹,“大婚前一日她在你坟前哭得肝肠寸断,你亦不是没瞧见。”
    “还是不见为好,九重幽一役,已有许多人对我身份生疑,若我重现江湖,只会为金氏镖局带来灾祸。”我将馄饨捞出,撒上佐料与香葱,笑了笑道,“只会说我,你还不是一样,这般浪迹天涯……是当真要阿颜等一辈子么?”
    宋涧山接了馄饨,筷子微微一顿:“横竖俞望川已死,又有阿徽主持大局,风云庄我是很放心的。”
    “风云庄和她……”我微微一叹,“是两回事吧。”
    “我与师妹之间,发生了太多,已再难回到最初。”宋涧山低声道,微风淡淡掠过,“何况宋某是有妇之夫,今生绝不再娶。”
    言毕,他闷头吃着馄饨,我也没有再言语。
    这些往事,说着总是让人感伤。
    时隔一年,江湖上发生了许多事
    九重幽宫一夜血洗,炼华重现天日,点化井渊,令其终生于苍雪山顶赎罪。她与瞿简的关系也公之于众,住进了瞿门,与其双双归隐。为江湖平稳,俞望川的恶行终是没有公诸于世,曲徽于半年前秘密将其诛杀,宋涧山、晋安颜、御临风都有助阵,俞琛方知其父与妹的恶行,深受打击,俞家就此中落;桃源谷与风云庄甘愿臣服,曲徽拥有武湖玉印,各大派唯他马首是瞻,自此瞿门一统江湖。
    我正想着,胸口忽然一阵剧痛,手中的汤勺便掉落在地,只觉体内有千万虫蚁狠狠噬咬。这疼痛铺天盖地席卷而来,我身子踉跄了一下便向后倒去,似乎有人扶住了我,同时一股醇厚的内力从背后源源不断涌入,顿时化去了小半痛楚,但仍难以承受。
    宋涧山托着我坐倒在地,对旁边的食客解释为宿疾,便也没人再关注。我抱着双腿浑身哆嗦,双目赤红牙关紧咬,疼得说不出话来。这便是曲徽所中之毒的威力了,每发作一次,我都会不住地想,那六日温柔缱绻,他也是忍着这可怕的痛楚的。
    而我终能代他受苦。
    这般想着,心中就会涌起一种温柔却坚定的力量,去战胜一切病痛。
    大约半柱香的时分过去。
    我喝了口面汤,大约是缓过来了。
    宋涧山面露忧色:“百万,可还疼么?”
    “不妨事,年初刚发作那会儿……比这厉害多了。”我对他笑笑,勉强站起身来,与他打趣道,“十天半月都不发作一次,偏偏你一来就赶上了,不如你改名叫宋发作算了。”
    宋涧山却不理我的插科打诨,只沉了声音道:“你要这样躲到什么时候?”
    “我不知……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我淡淡一笑,“无牵无挂,自由自在。”
    “你明明是牵挂太多,才要这般隐姓埋名四处漂泊。”他幽幽一叹,我垂下头,沉声道,“这世上最没资格说我的便是你了,明明可以揭开真相,你却还是要背着这诸多骂名,我当真是不懂——”
    “你当知道,风云庄如今有阿徽庇护,已是日渐昌盛。俞家虽没落,但根基极稳,俞琛臣服的条件便是不可公开俞望川与俞兮之事,阿徽有意将他一军,洗清我的冤屈并要我接掌武湖玉印……只是我不愿罢了。”他浅笑,“宋某闲云野鹤惯了,可做不来那一板一眼的领袖,且我在乎之人,皆知我的品性,这……便已足够。”
    我怔了一会儿,心中不知是什么滋味儿,有些欢喜,又有些怅然。男儿当如宋涧山,论洒脱肆意,再无人能如他一般。
    “你说……咱俩是谁先开始倒霉的?”我认真道,“真是难兄难弟。”
    宋涧山不禁失笑:“那肯定是你。”
    我忍不住抚额。
    他又道:“其实你与我也不尽相同,阿徽他虽已不记得,但你若肯让我与他说……”
    “张姑娘曾说,换血的二人之间,会有某种联系。”我轻声道,“若让他记起我,引得血气逆转便会有危险,那忘情草这番功夫便全然白费了。然若他记不起我,去见他……又有什么意义?”
    “这只是百万你一厢情愿的想法。”宋涧山耸肩道,“我猜阿徽宁愿气血逆转,亦不愿忘了你。”
    我垂下眼睫毛微微摇了摇头,终是忍不住问道,“他还好么?”
    “好与不好,我说的如何算。”宋涧山言语中有一丝淡淡的惆怅,“你若亲自看看,便知道了。”
    年纪轻轻,置身武林最高处坐拥江山,武功智计人品才貌,再无人能出其右。曲徽如今,已是天下无双的传奇。
    应该,是很好的吧。
    我笑笑,与宋涧山聊起了其他,距当年之事过去大约一年之久,旁人都只道我为曲徽换血而死,连张歆唯亦不知我的下落。唯一的当事人曲徽已失去了与我有关的全部记忆,宋涧山不信我已死,便边追杀俞望川边寻我,终在慕秋大婚之时于靖边镇发现了我的踪迹,自此得知全部真相。
    而其他人,只当我已为曲徽而死,在靖边立了一座衣冠冢,不时会有旧识前去祭拜,听宋涧山说,那些人中有慕秋、阿颜、小鱼、断弦翁,甚至还有瞿简和苏灼灼,只是唯独……没有曲徽。
    他已经忘了我。
    与宋涧山分别,我收拾了细软,准备到另一个镇子。临行前天色已晚,下起了朦胧细雨,行人匆匆。
    我面色恍惚,脑中不知想着什么,却见前面围了一圈人,心下不由得好奇。走过去才发现路中躺着一只半大的黄狗,大约是得了什么病,毛都掉光了,瘦骨嶙峋地躺在雨水中,看起来极是可怜。
    一般这种土狗,都是镇子里普通人家养来看院子的,卖不了几个铜板,大约主人觉得不值得给它看病,是以才将它抛弃任其自生自别。所幸这条狗瘦得厉害,这才逃过了狗肉贩子的黑手,不过瞧这个情状来看,它已活不过这个晚上了。
    围观人虽不少,但都没有救它一救的心思。毕竟只是一条狗而已,大约亦无人想破费,包括我在内。彼时我已在江湖中颠沛流离一年之久,虽不至于饿肚子,但也只是刚够自己温饱罢了,断断不能再添一张嘴。
    是以我虽满心怜悯,但亦是无能为力,便摇摇头走开了。
    只是刚刚迈出几步,忽闻身后一声微弱的闷哼。
    我转过身去,那只黄狗昂起头,似是用尽了力气向前爬了数寸,口中一声接一声地悲鸣,乌黑的眼珠直直落在我的身上。我心头霎时中了一箭,只好走回去蹲下神来,摸了摸它的脑袋。
    “没办法,我也是穷光蛋呢。”我无奈地笑笑,“下辈子……投个好胎吧。”
    它像是听了我的言语,不知是不是懂了,竟也安静下来,只是用力昂着头望着我,眼睛乌黑而明净,然后……舔了舔我的手。
    我心中忽然一疼。
    许多年前,慕秋在靖越山村寨时,我大约便如这条黄狗一般吧?她从没想过捡我回去会为自己带来何种灾祸,她亦没有埋怨过,她说……她从不后悔。
    世间诸事大抵如此,前因后果,一念之差,若她当年没有救我,大约这江湖,如今亦是另一番景象了。
    想来想去,还是只有感激。
    我摸了摸那条黄狗冰凉的身体,将湿漉漉的它抱在怀里,温软地道:“不嫌弃的话,就跟着我……从今日起,你便叫百万吧。”
    冥冥之中自有天注定,当时我却不知,自己的一举一动,无不牵扯着来日的终局。
    说来也怪,抱回百万的那个傍晚,我瞧着它奄奄一息的模样,觉得大约是救不活了,谁知竟叫两个硬窝头和馄饨汤吊回了一条命,自此昭示了它十分好养的本质,我吃什么它吃什么,从不挑三拣四,菜根子啃得也欢实,是以成长得很是茁壮。
    而那一身起癞的皮毛,亦让我寻了些土方草药,洗了几次澡便胡乱给医好了,不出月余,百万这货竟长了一身金黄光亮的软毛,配着那双水汪汪乌溜溜的大眼,对下至八岁上至八十的丫头大娘们极有杀伤力,大约不用跟着我自己就能混个温饱了。
    然百万奇葩之处在于,记性逆天的好,也分外的聪明,会帮我看馄饨摊子,哪个客人没给钱亦会吠叫,只是黏我黏得厉害,大约它生怕再次被人抛弃,连我如个厕都要跟着,实在烦人。
    但这不妨碍我日益地喜欢它,并且尝试与馅饼摊子的大姐调戏百万取乐,她手中拿一块肉馅,我手中拿一个窝头,百万两边都闻了闻,还是头也不回地奔向了我,任大姐如何呼唤诱惑都不为所动。
    那一瞬间,我心中软软的,像是能原谅一切黑暗的过往。
    然当隔壁那只风情万种的小白花过来勾引百万它却理都不理,只跟街头流浪狗小团伙打成一片时,我深深体会到了一种危机感。
    不过这种忧虑很快就释然了,因为我发现,这货喜欢美人。
    无论男女老少,只要有一点点的美貌,它便贱兮兮地凑近讨好,不过也只是讨好而已,调戏够了仍然会坚定地回到我身边。于是我又有了新的忧虑:这货真的知道自己是条狗么?真是刷新了它的奇葩度啊……
    (2)
    眨眼一月有余,我在这个镇子待得差不多了,便盘算着离开。
    这个镇子小得没有名字,却是民风淳朴,山清水秀,我亦喜欢这里,只想着多待几天,一拖再拖,终到了不能再等的地步。待到今晚给一个大户人家做了馄饨后,这便要走了。
    对一个地方产生感情,便会留下来,亦容易被人寻到酿下祸端。
    我将馄饨馅料放得很足,跟旁边卖馅饼的大姐话别,大家都颇有不舍之意。正忙碌间,老实趴在一旁的百万忽然晃着尾巴蹿了出去,我心道大约是来了个美貌的路人,便也没有回头,径自向炉灶添着干柴。
    “给我一碗馄饨。”
    这声音清清冷冷,徐徐散入晨风,我愣住了,下意识地接口:“荤还是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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